苏轼的一生
1037年01月08日
苏轼出生于眉州眉山(今四川省眉山市)。其父苏洵,字明允,是北宋著名文学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;其母程氏,出身书香门第,对苏轼的早期教育有重要影响。苏轼出生时,其父苏洵已二十七岁,正发奋读书,为日后科举做准备。苏轼的出生地眉山,在宋代是文化昌盛之地,有“千载诗书城”之誉。据《宋史·苏轼传》记载,苏轼“生十年,父洵游学四方,母程氏亲授以书,闻古今成败,辄能语其要”。苏轼自幼聪颖,展现出非凡的文学天赋。其名“轼”,原意为车前的扶手,取“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”之意,其父苏洵在《名二子说》中对此有专门论述,寄托了对儿子的期望。这一时期的家庭文化熏陶,为苏轼日后成为一代文豪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1056年 ~ 1057年
嘉祐元年(1056年),苏洵携苏轼、苏辙兄弟二人出蜀赴京(今河南开封)参加科举考试。他们先至成都拜见益州知州张方平,张方平对苏氏兄弟极为赏识,并写信推荐给当时的文坛领袖欧阳修。次年(1057年),苏轼、苏辙参加礼部举行的省试。主考官欧阳修读到苏轼的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,极为赞赏,以为出自门生曾巩之手,为避嫌将其列为第二。在随后的殿试中,苏轼中乙科,苏辙亦同榜及第。此次科考,欧阳修大力提倡平实文风,打击“太学体”的险怪奇涩,苏轼的文章正合其主张。欧阳修曾对梅尧臣说:“老夫当避路,放他出一头地也。”这便是成语“出人头地”的由来。苏轼兄弟同科进士及第,轰动京师,苏洵的《六国论》等文章也得到士大夫推崇,苏氏父子三人名动天下,世称“三苏”。
1061年 ~ 1065年
苏轼中进士后,初授河南府福昌县主簿,未赴任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他应制科考试(“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”),入第三等(为宋代制科最高等,一二等为虚设),授大理评事、签书凤翔府判官,正式步入仕途。在凤翔(今陕西凤翔)任上,苏轼深入民间,体察民情,处理政务。他改革了危害百姓的“衙前役”(一种官府差役),并上书朝廷陈述其弊。公务之余,苏轼创作了大量诗文,如《喜雨亭记》、《凌虚台记》、《凤翔八观》诗等,其文风雄健,艺术风格趋于成熟。此时,他与上司凤翔知府陈希亮的关系一度紧张,陈希亮对其要求严格,甚至修改其公文,苏轼年轻气盛,颇感不快,但晚年却感念陈的磨砺。治平二年(1065年),苏轼任期届满返京,英宗皇帝早闻其名,欲召入翰林,但遭宰相韩琦劝阻,认为需多加历练,遂入直史馆。不久,其妻王弗病逝,苏轼深受打击。
1069年 ~ 1071年
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,王安石在神宗支持下开始推行旨在富国强兵的“熙宁变法”。苏轼此时在朝任职,最初对变法持部分赞同态度,但经过观察,他认为新法(如青苗法、免役法、均输法等)在推行过程中过于激进,用人不当,且与民争利,加重了百姓负担。苏轼多次上书神宗,全面批评新法,其言论激烈,如《上神宗皇帝书》、《再上皇帝书》等。由于政见不合,且感到在朝中处境危险,苏轼主动请求外放。熙宁四年(1071年),他被任命为杭州通判。离京前,拜会已退居金陵的王安石,二人虽政见相左,但保持了文人间的尊重。有观点认为,苏轼反对新法更多是基于其地方官经验和对民生疾苦的体察,而非全盘否定改革,其政治思想具有务实和改良色彩。这一阶段的论争,奠定了苏轼作为旧党(反对变法一派)重要人物的政治身份,也为其后半生的坎坷仕途埋下了伏笔。
1071年 ~ 1079年
这是苏轼第一次长期外放地方官的时期,历任杭州通判、密州知州、徐州知州、湖州知州。在杭州,他协助知州处理政务,疏浚运河,赈济灾民,并深深陶醉于西湖山水,写下大量诗篇,如《饮湖上初晴后雨》。熙宁七年(1074年)调任密州(今山东诸城),时值旱灾与蝗灾,他积极救灾,并写下《江城子·密州出猎》抒发报国情怀,以及悼念亡妻的《江城子·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》。熙宁十年(1077年)调任徐州,不久遭遇特大洪水,他亲率军民筑堤抗洪,保全城池,深受爱戴。元丰二年(1079年)调任湖州。在地方任上,苏轼勤政爱民,政绩卓著,其文学创作也达到高峰,形成了豪放旷达的词风,彻底突破了晚唐五代以来词为“艳科”的藩篱。同时,他继续在诗文中流露对新法不便之处的批评,这些文字最终成为“乌台诗案”的导火索。
1079年 ~ 1080年
元丰二年(1079年),苏轼调任湖州知州,按惯例向皇帝上《湖州谢上表》。表中“愚不适时,难以追陪新进”、“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”等语句,被监察御史何正臣、舒亶等人弹劾为“讥讽朝政”、“愚弄朝廷”。他们更搜集苏轼此前大量诗文,断章取义,罗织罪名,指控其“谤讪新政”、“指斥乘舆(皇帝)”。神宗下令将苏轼逮捕,押送京师,关入御史台狱。御史台别称“乌台”,故此案史称“乌台诗案”。审讯期间,苏轼一度濒临绝望,甚至与儿子苏迈约定送食暗号。此案牵连甚广,包括司马光、王诜、苏辙等数十人。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祖训,加之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说“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?”,以及太皇太后曹氏(仁宗皇后)的干预,神宗最终决定从轻发落。苏轼被关押130天后,于年底结案,贬为检校水部员外郎、黄州团练副使,本州安置,不得签书公事,实为软禁。此案是苏轼人生的重大转折点。
1080年 ~ 1084年
元丰三年(1080年)二月,苏轼抵达贬所黄州(今湖北黄冈)。作为“罪官”,他薪俸微薄,生活困顿。在老友马梦得的帮助下,他求得城东一块坡地耕种,自号“东坡居士”。在黄州四年多,是苏轼思想与艺术创作的巅峰时期。他深入佛老哲学,寻求精神解脱,形成了超然物外、旷达乐观的人生态度。文学上,他写下了被誉为“天下第三行书”的《黄州寒食诗帖》,以及千古名篇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、《前赤壁赋》、《后赤壁赋》、《定风波·莫听穿林打叶声》等。这些作品将深刻的人生感悟、历史沉思与壮丽江山融为一体,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。他还研究烹饪,创制了“东坡肉”、“东坡羹”。据资料显示,黄州时期的苏轼虽处逆境,却与当地官员、百姓相处融洽,并继续关心民间疾苦,曾向知州建议禁止当地溺杀女婴的恶俗。元丰七年(1084年),神宗下诏将苏轼调离黄州,改授汝州团练副使,本州安置。